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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企业发红包留职工过年”温情“两相宜”

2020年12月31日,浙江宁波鄞州云龙镇总工会及镇商会发布的一则“倡议省外职工留下过年”通知,引来好评。从该通知文件来看,因考虑到疫情防控及复工需要,当地企业鼓励浙江省外职工留在当地过年,选择留下的职工可领666元现金红包。目前已有2000余人领到红包,云龙镇政府将组织多项文娱活动,让省外职工融入当地过年氛围。开春后,部分企业还将对年后第一天上班的员工奖励千元红包。(1月2日《新京报》)

眼下,元旦已过,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。“有钱没钱,回家过年。”许多在外务工的职工已经开始准备回家过年,有的打点行囊,有的网上订票。有的甚至还早早地买好了各种年货。可以说,许多职工已是归心似箭,渴盼与家人团聚,一起过年。

然而,由于疫情的严重影响,许多职工今年回家过年的路途似乎不那么顺畅,这既有防疫之需,更有安全之需。加之,春运期间,人员来来往往,人流量特大,这更是给疫情防控“添堵”,也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一定的安全威胁。

在此背景下,浙江宁波鄞州云龙镇的企业通过“发红包留职工过年”之举,无疑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,这既体现了企业强烈的“防疫”意识,又体现了企业把职工生命健康安全“至上”的理念,更是体现了对职工的“温情”和“关爱”。可谓是防疫、温情“两相宜”。

一方面,“企业发红包留职工过年”,这是眼下“防疫之需”和“安全之需”。虽然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,但近段时间以来,各地零星疫情时有发生,加之境外输入病例也从未间断,可以说,“内防反弹,外防输入”依然是当前一项防疫“重中之重”的工作。正是基于“防疫”及“安全”的双重考虑,企业作出“发红包留职工过年”,其实也属无奈之举,但这也恰恰体现了企业的担当精神。试想,如果企业不把国家的“防疫工作”和职工的“生命健康安全”放在首位,企业能做到“发红包留职工过年”吗?

另一方面,“企业发红包留职工过年”,这是企业“温情”的一种体现,彰显了企业“留人”的真心实意。近年来,每到春节过后,“用工荒”就成了企业的一大难题。而采取“发红包留职工过年”的温情之举,不但能留住职工的“人”,更能留住职工的“心”,这于企业来说,可以有效破解“用工荒”,实现企业年前年后都能平稳复工复产。而于职工而言,有了年前的666元和年后千元的红包,这无疑是一种温暖,让留下来过年的职工既有了物质上的保障,又有了精神上的慰藉。可以说,“企业发红包留职工过年”,是一种“双赢”“共赢”“多赢”之举。

当然,除了通过“发红包留职工过年”之外,企业还需更多地为留下来过年的职工提供舒心、舒适的安排和服务,切忌红包“一发了之”,不管不问。比如:组织职工一起吃年夜饭、一起看联欢晚会、一起搞联欢活动,一起包饺子,等等,让留下来过年的职工也能感受到在企业里过年的“味道”、团聚的“氛围”。如此,企业“留职工过年”才能显得更有诚心、诚意,职工也才能安心、舒心地留下来过年。(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)

标签: 发红包留职工过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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